文正人字〔2021〕7号
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关于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苏大文正人〔2016〕9号)等文件精神,经本人总结、部门考核和院长办公会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2021年春季聘期、试用期期满的教职工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3月13日前向院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66576323(成老师、谷老师);
联系邮箱:sdwzrsc@163.com。
人事处
2021年3月9日
文正人字〔2021〕7号
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关于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苏大文正人〔2016〕9号)等文件精神,经本人总结、部门考核和院长办公会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2021年春季聘期、试用期期满的教职工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3月13日前向院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66576323(成老师、谷老师);
联系邮箱:sdwzrsc@163.com。
人事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