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人字〔2021〕11号
为表彰学院德才兼备、工作踏实,在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胜利精密奖教金管理条例(暂行)》(苏大文正〔2018〕9号)、《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建设银行奖教金管理条例》(苏大文正人〔2018〕6号)、《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苏州银行奖教金管理条例》〔2019〕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胜利精密奖教金”“建行奖教金”和“苏州银行奖教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胜利精密奖教金”
1.本奖教金共设20名,其中教学类人员、管理类人员各10名;
2.获奖者奖励每人人民币6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建行奖教金”
1.本奖教金共设20名,其中教学类人员、管理类人员各10名;
2.获奖者奖励每人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苏州银行奖教金”
1.本奖教金共设3名,管理类人员申报;
2.获奖者奖励每人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申报条件
(一)教学类人员申报条件
1.学院自有教师(苏大双聘、文正自聘),并在学院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时间计算到2021年9月1日)教学工作经历(出国访问、学习及外出进修等时间不计在内);
2.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协作;
3.热爱本职工作,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
4.近两年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质量测评优秀,教学效果良好;
5.近五年本人有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获奖,或完成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研究项目(排名前三),或指导学生在市厅级及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或指导学生完成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以上相关成果以在文正学院工作期间为主)。
6.已经获得学院“胜利精密奖教金”“建行奖教金”和“苏州银行奖教金”的,上次获奖后须隔三年方可再次申报,且再次申报使用的相关成果须为上次获奖后的新成果。
(二)管理类人员申报条件
1. 在学院有三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含三年,时间计算到2021年9月1日);
2.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工作踏实,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协作;
3.爱岗敬业,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得到师生公认和好评,年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积极进取,注重管理改革,在管理理念、方法、模式、内容等方面有所创新,并积累了一定的管理改革经验,获得院级及以上研究成果或荣誉。
5.已经获得学院“胜利精密奖教金”、“建行奖教金”和“苏州银行奖教金”的,上次获奖后须隔三年方可再次申报,且再次申报使用的相关成果须为上次获奖后的新成果。
三、评奖程序
1.评奖采取教职员工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2.申报者填写《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奖教金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教学类见附件1、管理类见附件2),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材料报送部分);
3.以系(室)、部门(见下表)为推荐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下达的推荐名额(推荐名额见附件3)。教学类推荐名单以系(室)为单位汇总后连同申报表一起报教师发展中心,管理类推荐名单以推荐部门为单位初审汇总后连同申报表一起报人事处;
4.学院成立奖教金评定小组,公开、公平、公正评定拟获奖人选,在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5.获奖人员由学院发文公布,在教师节颁奖表彰。
四、材料报送
1. 教学类:各系(室)汇总《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后,填写《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奖教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申报书》以及《汇总表》纸质材料交至教师发展中心(综合楼211室),《申报书》《汇总表》以及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752074228@qq.com邮箱。
2.管理类:申报人员填报申报书后登录学院数字门户,进入人事系统的基本信息模块和科研成果模块对所获荣誉称号以及科研成果进行补充并上传附件证明(申报书上的成果必须全部体现),各部门汇总《申报书》并填写《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奖教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交至人事处(综合楼317室),电子文档发至70713333@qq.com邮箱。
3.上述材料于2021年6月11日前报送至相应部门。
五、其他事宜
联系咨询方式:
教学类联系人:陈巧兰,联系电话:66517351;
管理类联系人:成剑慧,联系电话:66576323。
人事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