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人字〔2021〕14 号
各系(室)、各部门:
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关于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苏大文正人〔2016〕9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教职工进行聘期满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在试用期聘期内德、能、勤、绩等方面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及对岗位的适应性。请参加考核人员(见附件)进入学院官网,登录数字门户—人事系统—考核管理—聘期考核,如实按照要求填写后于6月11日前提交本人所在系(室)或部门(备注:聘任岗位统一填报为管理人员或专业教师)。专业教师由各系(室)主任组织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后于6月16日前提交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签署意见后于6月18日前提交人事处。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组织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后于6月18日前提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