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字〔2021〕1号
各部门、系(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18号文)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1年秋学期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对象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采取网络培训、校本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教材为《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等。培训采取网络培训、校本培训、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对象参加网络培训的五门课总学时不得少于110 学时,否则不具有考试资格。
(一)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培训采取网络培训和个人自学,培训对象为新补充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
(二)校本培训由学院统一组织,培训的内容为课堂教学实践讲评,专任教师需完成课堂教学实践情况(含撰写教案、试讲等)的考核并填写《苏州城市学院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表》。
二、培训要求
(一)网络培训
1、首次报名岗前培训者,按相关规定,必须报名培训。
2、报名结束后,学校统一将网络培训学习平台账号和密码发放给个人。各学员收到账号密码后,登录网络培训学习平台,熟悉培训要求后开始学习。学员学习完每一个视频课程后,须完成平台提示的作业(针对培训内容的客观题),答对后方可进入下一个视频学习。(支持手机移动端浏览学习)。(注:为确保系统数据梳理时间,每年报名日期及考试日期前后两周时间内网络培训系统为关闭状态。)
3、2020年报名岗前网络培训但是没有完成培训的考生,原有的培训账号有效期截止到2021年9月10日,在有效期内若没有完成培训,则需重新报名参加培训,缴纳培训费。
(二)校本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要求
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后,需参加省统一考试(总学时少于110学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2月11日—12月12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为准。学员在完成规定学时后,需参加省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与教材名称一致。考试由省高校师培中心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组织统一命题,其中《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以新版教材和网络授课内容为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为主。考试均为闭卷,每门考试科目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考务及阅卷工作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负责。2019年以来在考试中被通报作弊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培训有关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3〕408号 苏财综〔2003〕157号)精神,岗前培训的培训费为每人每门80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课程免收培训费)、考试费每人每门20元;培训教材名称及价格如下:
《高等教育学》(45元)、《高等教育心理学》(45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45 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42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35元)。
五、部分考试科目免修条件
岗前培训中《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免试政策具体见附件2 。
六、时间节点
1、符合《教育学》和《心理学》免试政策者,请于9月2日前按照免修条件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人。
2、所有报名人员请于9月6日前登录苏州城市学院数字门户—人事系统—考勤及培训管理—培训管理—岗前培训模块进行报名。并提供近期免冠照片(1张/人,1寸)交至综合楼227室,照片背后请注明姓名。
3、费用交纳(后续人事代理群里通知)。
人事处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