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进教职工开展试用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3

人字〔2021〕4

各系(室)、各部门:

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关于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苏大文正人〔2016〕9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新进教职工进行试用期满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在试用期内德、能、勤、绩等方面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及对岗位的适应性。请参加考核人员(见附件)进入学院官网,登录数字门户—人事系统—考核管理—试用期考核,如实按照要求填写后于925日前提交本人所在系(室)或部门(备注:聘任岗位统一填报为管理人员或专业教师),部门负责人或系(室)主任组织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后于928日前提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试用期考核人员名单.xlsx 

人事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