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字〔2021〕号
各部门:
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职员制度实施方案》(苏大文正人〔2019〕3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请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管理人员填写《苏州城市学院管理人员岗级薪资调整申请表(2021年)》(见附件2)。申请表个人填写后交所在部门签署考核意见,由各部门汇总后于2021年11月19日下班前交综合楼227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职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管理人员岗级薪资调整申请表(2021年).xlsx
人事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