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学院、部门:
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关于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苏大文正人〔2016〕9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教职工进行聘期满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在聘期内德、能、勤、绩等方面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请参加考核人员(见附件)进入学院官网,登录数字门户—人事系统—考核管理—聘期考核,如实按照要求填写后于3月20日前提交本人所在系(室)、学院或部门(备注:聘任岗位统一填报为管理人员或专业教师)。各系(室)、学院、部门组织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后于3月25日前提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