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室):
根据《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苏教师函〔2022〕1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我校限额1名,学校将根据申报人的情况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推荐人选应为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带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肩负起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做“四有好老师”。
(二)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四)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限报要求:现任校级领导、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省“333工程”一层次培养对象、已获得教学名师者、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三、推荐程序
在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经全校公示后,上报推荐对象申报材料。
四、材料报送
1. 申报人推荐表(word格式和pdf格式,见附件1)
2. 申报人汇总表(excel格式,见附件2)
3. 学术诚信承诺书(pdf 版,见附件3)
4. 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按目录顺序,pdf格式),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学生评价情况(如学校未开展相关活动,不作硬性要求)、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近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
5.申报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图像和声音要清晰,板书和PPT结合,教学和互动结合,常见视频格式)。
备注:材料中相关位置可使用电子签名。
请拟申报人员于4月15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70713333@qq.com。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成剑慧,联系电话:18036839045。
人事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