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40号)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专职辅导员。
二、申请条件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带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肩负起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做“四有好老师”。
(二)中国公民,须与苏州城市学院直接签订聘用协议。
(三)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申请教师资格的体检工作需指定医院。我校申请老师的指定医院为苏大附一院,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协调确认。此次申请,自2022年4月1日以来学校安排的体检报告视为有效。
(四)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已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其中符合两门科目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
(六)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测)。测试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师的测试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测试工作可组织为线上试讲,材料签字可使用电子签名。
三、报名安排
(一)请申请人9月29日前登陆学院网站—进入数字门户—人事系统—考勤及培训管理—培训管理—高校教师资格申报模块进行报名登记。
(二)请申请人下载并认真阅读文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请人于9月29日至10月10日 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时间节点向人事处报送所需材料(详见附件1)。
(四)10月14日前各有关单位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支部完成师德师风考评表(附件4),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综合楼224)。
四、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是教师任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的重要保证。为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请各单位、支部认真负责把好教师队伍的入口关,做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思想政治考核以及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成剑慧,电话:0512-66576323。
附件1:关于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申报流程及材料规范要求.doc
附件2: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docx
人事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