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级教学单位人才等工作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7

人字〔2023〕6

各学院(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及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学校“十四五建设规划”、2023年工作计划和人事处本学期工作安排,人事处将于3月上旬赴各二级教学单位就高层次人才建设、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等进行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要内容

1.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现开设专业、学生数、教师队伍(职称、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情况;学院、系科、专业发展规划;人才需求及年度建设规划等。

2.教师发展方面:就教师培养、职称评聘等方面听取建议和意见。

3.绩效工资改革方面:就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草案)听取建议和意见。

二、调研方法及时间安排

3月上旬,人事处赴各学院(部)现场座谈调研。各二级单位参加人员主要包括学院(部)党、政负责人、学科和专业建设负责人、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代表等。

各单位具体调研时间、地点由人事处电话沟通协调后确定。

三、调研要求

1.请各学院(部)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通知与会人员准时参加调研会议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请各学院(部)按照调研座谈会要求就2023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及要求、学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草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草案)等事项组织广大教职工进行充分讨论,并将2023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和两个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于调研座谈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人事处刘慧楠老师。联系电话:18036830987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