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字〔2023〕12号
各学院(部):
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办法(试行)》(苏大文正〔2016〕4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请符合岗级调整条件的专任教师填写《苏州城市学院专任教师岗级薪资调整申请表(2023年)》(见附件2)。然后,将签署好学院(部)考核意见的申请表纸质版,于2023年3月28日前交至综合楼229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专任教师岗级薪资调整申请表(2023年).xlsx
人事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