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选“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人字〔2023〕20号

各学院(部)党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根据《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7号)精神,现就组织推选“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3号)精神,以“四有”好老师为目标,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展示优秀教师形象,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推动广大教师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推选名额

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各学院(部)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学校推荐0-1名候选人。

三、推选条件

2022-2023年度,我校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对口支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优秀教师。

(一)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

(二)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

(三)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得到师生高度公认;

(四)在落实“双减”、对口支援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近三年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等荣誉的教师,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是省教育系统自下而上遴选产生的优秀教师代表,对于打造新时代高质量教师队伍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作用。各学院(部)党委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师生共荐、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发动推选,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推出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榜样人物,共同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二)文字材料以教师先进事迹为基础,表述生动准确,注重突出2022-2023年度工作成效和感人点。事迹材料须由学院(部)党委审定。报送材料包括:“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表(附件1,各学院(部)党委意见填在推荐单位意见一栏中)、被推荐人事迹(另附,2000字之内)、图片2-3幅。

(三)请各学院(部)党委于5月5日(星期五)12:00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1015563821@qq.com,文件以“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单位+姓名”的形式命名,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唐旋老师(综合楼229),联系电话:68350262。

附件:“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表.docx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工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