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字〔2023〕30号
根据《苏州城市学院选拔教师赴校外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苏城院人〔2022〕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我校2023年度教师赴校外挂职锻炼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挂职锻炼的目的
教师赴校外挂职锻炼是加强“双师双能”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教师通过挂职锻炼,深入生产或管理一线,全方位、全过程了解挂职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研发过程,实际参加实践操作、实践教学、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等工作,可以更好地提升教学和研究能力。
二、挂职锻炼的方式
挂职锻炼主要以脱产方式为主。挂职锻炼主要有顶岗工作、跟班实训、带队实习等。
三、挂职单位确定
挂职锻炼单位主要以与学校开设专业、学科及个人教学研究方向关联性较大的大中型企业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同类型本科院校为主。挂职单位由二级单位确定后统一于6月30日前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四、挂职申请及审批程序
教师申请挂职锻炼采取“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审批、人事处审核备案”的方式进行。
申请人填写《苏州城市学院教师赴校外单位挂职锻炼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所在二级提出申请,二级单位根据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及工作实际,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统筹规划,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后于6月30日前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五、管理与考核
挂职锻炼的管理与考核由二级单位根据《实施办法》要求事项组织实施。挂职教师在完成挂职锻炼后填写《苏州城市学院教师实践锻炼(培训)工作手册》(见附件2),并在本部门进行交流。二级学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挂职锻炼结束后30日后报人事处审核、备案、存档。
特此通知。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