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7

人字〔2023〕37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尤其是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师德养成,筑牢我校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26 号)有关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

二、学习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三、学习方式

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师德集中学习”专题(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teaching/),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参加过2022 年暑期研修、2023年寒假研修的老师可直接登录学习。完成学习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

操作流程、学时认证方式请见《2023年“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学习操作手册》(见附件)。

四、学习内容

1.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 2 学时。

2.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增强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1学时。

3.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 1学时。

4.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把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全体教师按要求参加学习并完成测试,参加学习情况将作为个人年度师德考核和学校年度综合考核中“师德师风建设”部分的考察内容。

(二)各有关单位可以通过自主学习、集体研学等方式开展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全面引导广大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同时应加强总结,梳理研修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等(文字、图片等),于7月2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2292363686@qq.com)。

(三)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专题页面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8757650(工作日8:30-11:40,13:30-17:00)。

附件:2023年“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学习操作手册.pdf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