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换领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9

人字〔2023〕54号 

全校各单位:

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限期停用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公告》(https://www.suzhou.gov.cn/szsrmzf/zwgg/202305/1c0cfa3fca664f6a91ef367abeac4d19.shtml),自2023年12月1日起,停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4月至2021年5月间在苏州市区(含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虎丘区)发放的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停用后,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将无法使用就医结算、人社相关业务办理等功能,该卡的金融支付功能、市民卡功能可继续使用。  

为避免对教职工生活、就医等方面造成影响,请教职工结合本人工作、生活以及领取养老金等实际需求,稳妥选择相关银行,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到相关银行办理免费换领手续。目前苏州市已开通苏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江苏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招商银行等11家合作银行的即时制卡服务,可以实现即时申办即时拿卡。

为方便教职工办理该项业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和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联系了苏州银行,推出第三代社保卡换新进校园服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0月20日10:30-14:00

二、办理地点

师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三、办理要求

换卡申请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手机。如需代办,请带好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注意事项

如持有农行省社保卡,请先联系原发卡行咨询。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