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字〔2023〕55号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激励全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不忘立德树人初心,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躬耕教坛 强国有我”师德建设优秀案例和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师德建设优秀案例征集面向各二级党委;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面向全校师生。
二、活动安排
(一)师德建设优秀案例
1.选题要求
各单位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涌现出来的典型做法,要求理念先进、举措有力、实绩突出、经验典型。
2.内容要求
案例名称简洁、主题突出、内容真实、语言精练、逻辑清晰,重点阐述在师德师风建设典型做法中的主要举措、创新点、工作成效和经验等内容,具可操作性、有借鉴价值,切忌大话、空话、套话,切忌以工作总结代替典型提炼。
3.申报要求
以单位或教学团队名义均可申报,每个二级党委申报典型案例至少1个,不超过3个。申报时,请填写《苏州城市学院师德建设优秀案例申报表》(附件1),同时提供与案例相关的活动照片、媒体报道、规章制度等支撑材料。
4.评选与奖励
学校组织评审,遴选出5个左右优秀案例给予表彰奖励,并设立“师德建设培育”立项资助,资助金额每项5000元,以推动我校师德师风常态化建设。
(二)教师风采短视频
1.内容要求
通过纪实类短片、微电影、校园Vlog、创意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的短视频,展示我校教师坚定的理想信念、优秀的道德情操、高超的育人智慧和严谨的科研态度。要求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创意新颖。
2.作品要求
作品时长5分钟左右,拍摄设备不限。作品横屏拍摄,分辨率尽量为高清1080P(1920*1080),格式MP4。视频文件标题统一格式为:xx党委—作品标题—作者。
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学校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及追回奖项,涉及法律责任由作品报送者承担。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学校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在不改变作品原意的基础上,学校可对提交的作品作必要修改。
3.申报要求
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均可申报,每个二级党委至少申报3项。申报时,请填写《苏州城市学院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申报表》(附件2)。
4.评选与奖励
(1)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优秀作品。
(2)奖项设置
①优秀作品奖。视有效作品数量评出优秀作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其中特等奖1名,奖金为5000元;一等奖占比不超过10%,奖金为3000元;二、三等奖占比均不超过20%,奖金分别为2000元和1000元,对获奖作者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②优秀组织奖。为鼓励各学院(部)党委积极动员师生参赛,体现量、质并重,根据各单位报送短视频情况,设置若干优秀组织奖。
(3)本次活动遴选出的优秀短视频作品,学校将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和推广。同时,学校可推荐优秀作品参与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师德师风创建、评选活动。
三、其他事项
(一)时间安排
各二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师德建设优秀案例和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的现实意义,深入宣传,全员发动,让师生都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积极营造良好的师德教育氛围。
1.征集阶段: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24日
2.评选阶段: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5日
(二)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党委统一收集案例及短视频作品,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292363686@qq.com。邮件名称(格式):优秀案例报送格式为“xx党委—优秀案例—序号”;短视频报送格式为“xx党委—作品标题—作者”。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刘慧楠联系,联系电话:0512-68350262。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我身边的好老师”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活动申报表.docx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务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