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经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专职辅导员拟递补以下2位同志。现公示如下,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纪委办公室:秦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17351。
苏州城市学院人事处
2024年1月11日
根据《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经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专职辅导员拟递补以下2位同志。现公示如下,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纪委办公室:秦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17351。
苏州城市学院人事处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