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8

人字〔2024〕3号

全校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各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

二、申报条件

推荐人选应为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带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肩负起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做“四有好老师”。

(二)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三)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四)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现任校级领导、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省“333工程”一层次培养对象、已获得教学名师者、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三、工作要求

省级教学名师是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认真做好教学名师遴选推荐的具体工作,并于2024年1月26日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至综合楼22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15563821@qq.com:

(一)申报人推荐表(附件2,正反打印);

(二)申报人汇总表(附件3,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具体要求及封面样式见附件4);

(四)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5);

(五)推荐意见(相关要求见附件6)。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唐旋老师,联系邮箱1015563821@qq.com。

附件1: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pdf

附件2:申报人推荐表.doc

附件3:申报人汇总表.xlsx

附件4:附件材料说明.docx

附件5:学术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6:推荐意见要求.doc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务处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