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拟推荐人选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31

人字〔2024〕6

全校各单位: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2号)要求和精神,在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考核小组评审,现将我校拟推荐人选公示如下: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李金溪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卢雪梅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马英壮

基础教学部:李秋梦

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杨海华

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郑建颖

三、优秀教学团队

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机电工程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张士强)

公示时间:20241月31日2024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老师(邮箱:1015563821@qq.com)反映。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