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人字〔2024〕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薪〔2024〕2号)及省人社厅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一)高级技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2025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于2020年底前取得省人社厅颁发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证书》,在“高级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二)技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2024年11月底仍在职在岗,并于2020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在“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

(三)等级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2024年8月底仍在职在岗,并于2019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上一等级的等级工证书,在“等级工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

二、申报安排

有意向参与考评申报的人员,请填写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并于2024年4月3日前发送至邮箱:tiankedi@szcu.edu.cn。

学校将汇总拟申报人员相关信息统一报名。

三、考核培训

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根据学校通知参加市工考部门组织的线下考核培训。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51752

附件1.基本信息表.xlsx

附件2: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 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