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字〔2024〕15号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度全市中、初级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报送2024年度中、初级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且从事网络安全研究、网络安全产品生产、网络安全技术应用、网络安全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2024年度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8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见附件4)执行。
(二)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见附件5)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见附件6)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条件。
(四)专业教师可申请与现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或低于现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教师如取得初级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在应聘讲师等专业技术职务时,可视同符合行业研修要求;取得中级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在应聘副教授、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视同符合行业研修要求。
(五)其他从事与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岗位相关的专技人员,取得初、中级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等同于本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
(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职称申报采取本人申请、线上填报、线下同步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一)本人申请。申报人书面申请申报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经学院(部)或部门行政负责人同意后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综合楼229)。
(二)线上填报。经人事处审核同意的申报人员进行线上填报。线上填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自助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与申报评审其他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提交。网上在线申报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
(三)提交材料。申报人员应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资格条件》要求提交个人业绩等材料。
纸质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
2.苏州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1份;
3.苏州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简介(公示)表(见附件3),5份;
4.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继续教育相关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任期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7.任期内主要完成的发明专利、研究课题、工程技术项目等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8.任期内标志性论文、著作材料;
9.符合破格申报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4至材料9,请按照《苏州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由前至后编好页码,并将页码填入《目录》页,《目录》作为申报材料的封面一并装订。材料1、2、3不装订入册,与装订后的材料一并放入材料袋内提供。
电子材料包括:
苏州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
请申报人员于2024年4月17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综合楼229,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015563821@qq.com。
四、材料审核及评审费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发表论文或论著等)进行审核,核实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评审费用标准为中级300元/人、初级180元/人,申报人员在提交材料时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数字人民币渠道转账方式缴纳,转账账号:110202062900058179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户名:苏州市市级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汇款时请备注“申报人员姓名+网安职称评审”。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唐旋老师,联系电话:68350262。
附件2:苏州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3:苏州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简介(公示)表.docx
附件4: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pdf
附件5: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