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2024年度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人字〔2024〕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等有关文件精神,发挥高校思政课立德树人关键课程作用和优秀青年思政课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江苏省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2024年度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24〕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4年度江苏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2023年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库”完成信息更新录入的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推荐数量

我校限推荐符合条件人选1名。

三、推荐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理论功底扎实。经过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学术训练,具有与高校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关学科扎实的理论功底。具有相关学科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教学效果显著。系统讲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3年以上,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显著,教学评价优秀,教书育人工作在校内得到公认好评。因教书育人业绩突出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方面表彰奖励或其他综合性表彰奖励。

(四)研究能力突出。出版过学术专著或在相关学科领域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文章,或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过理论文章。推荐人选须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成果奖励。

(五)推荐人选须为中共党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推荐人选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四、推荐程序

在个人申报、申报单位初审并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经全校公示后,上报推荐对象申报材料。

五、材料要求

(一)《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9份,2000字以内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

(二)推荐人选授课视频1份。授课视频要求讲授国家统编思政课教材教学内容,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播放流畅,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视频素材存储格式为flx。建议尺寸720*576,文件大小50M左右,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全称+推荐人选姓名”。

上述材料均需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六、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培养人选选拔条件,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认真做好培养人选推荐工作,并于2024年4月9日提交材料纸质版至综合楼22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15563821@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唐旋老师,联系电话:66576323。

附件: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申报表.docx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