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人字〔2024〕21号

各学院(部)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根据《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7号)精神,现就组织推荐“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以“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为目标,让“大国良师”形象和“人民教师,无上光荣”观念深入人心,引领全省广大教师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育人自觉,努力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各学院(部)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学校推荐0-1名候选人。

三、推选对象及条件

在2023-2024年度工作中,我校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一)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

(二)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

(三)弘扬教育家精神,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

近三年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等荣誉的教师,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好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活动,对于打造新时代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人才高地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学院(部)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发动,认真开展推荐,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推出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榜样人物。

(二)文字材料以教师先进事迹为基础,认真总结凝练,找准亮点和感人点,表述生动准确,注重突出2023-2024年度工作成效和亮点。事迹材料须由学院(部)党委审定。报送材料包括:“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荐表(附件,各学院(部)党委意见填在推荐单位意见一栏中)、被推荐人事迹(另附,2000字之内)、图片2-3幅。

(三)请各学院(部)党委于4月25日(星期四)12:00前将材料(以“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单位+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015563821@qq.com,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唐旋老师(综合楼229),联系电话:68350262。

附件:“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荐表.docx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工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