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人文艺术类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经过试讲、面试考核、资格复审、心理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拟录用以下1名同志,现公示如下: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姓名 | 学历 | 专业 | 毕业院校 | 专业技术职务 | 讲课均分 | 面试均分 | 总分 | 排名 | 体检情况 | 考察情况 | 备注 |
JS004 | 专任教师 | 龚声明 | 硕士 | 美术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教授 | 84.6 | 84.6 | 84.6 | 3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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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5519。
苏州城市学院人事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