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新教工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1

人字〔2024〕46号

各单位:

为帮助新教工更好履行岗位职责,全面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引导新教工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涵养扎实学识、勤修仁爱之心,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苏城院委〔2022〕1号)规定及我校新教工培训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新教工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类型

本次培训分为集中培训、业务分类培训及实践培训。集中培训和实践培训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业务分类培训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

二、培训安排

(一)集中培训安排

1.培训对象

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新入职教工、2023年10月前入职但未参加培训的教工(具体名单见附件)。

2.培训时间

2024年8月28日至8月30日。

3.培训内容

思想引领与责任担当、融城队伍建设、创新思维及能力提升等内容,具体培训内容参见28日发放的培训材料。

4.开班仪式

(1)时间:2024年8月28日上午9:00

(2)地点: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

(3)参加人员:有关校领导;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全体参训人员

(二)业务分类培训安排

业务分类培训安排由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等职能部门另行通知。

(三)实践培训安排

实践培训安排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参训人员的组织动员工作,并提醒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佩戴校徽,提前20分钟入场,在指定区域就座,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未领取校徽的,请所在单位统一至综合楼229领取。

2.请各党委从参训人员中选派两名代表(参加入职宣誓等活动),并于8月23日中午12:00前将名单报给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唐老师,联系电话:68350262。

3.培训严格考勤管理。参训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各单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4.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围绕“苏州发展与个人成长”主题,结合所从事的工作,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感悟,并于9月30日前提交至szfzypxk@szcu.edu.cn。相关心得感悟将通过一定形式在校内公开展示。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唐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8350262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新教工培训名单.xlsx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