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专业教师及其他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7

各系(室)、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2018年教师及其他系列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范围

1.学院在职在岗人员(含学院聘用的苏州大学在职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劳务派遣制人员和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2.在学院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前入职)。

3.按岗申报、按岗评聘。

二、时间界限

应聘人员的现职务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项目获得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等,均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三、任职资格要求

1.参考《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苏大文正人〔201713号)(附件1)、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苏大文正人201714号)(附件2)、《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苏大文正人201715号)(附件3)、《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苏大文正人201716号)(附件4)、《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大文正人201717号)(附件5)、《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苏大文正人201718号)(附件6)等文件精神。

2.入职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以来,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新成果。

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应聘教授、副教授、讲师、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职称者,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五、职称外语、信息技术等应用能力要求

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要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不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

2.2007年1月以后入职人员应聘中、高级职务,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六、述职与答辩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须进行PPT述职与答辩(应聘正高不超过10分钟,应聘副高不超过8分钟),述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个人基本情况;

2.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社会工作情况;

3.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成果;

4.其他情况。

七、日程安排

1.9月8日前,申报人员向人事处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应材料(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7)。

2.9月8日—9月12日期间,人事处审核申报人员的相关资料,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反馈,并于9月13日—9月30日期间,安排高级职称人员代表作送审。

3.9月13日—9月20日期间,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专业教师、思政系列以及实验技术人员的教学测评工作,并在任职资格评审表上明确等级及签字确认。

4.9月21日—9月25日期间,人事处及教师发展中心分别负责组织管理人员、思政系列和专业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民主测评和民意测验工作,并在任职资格评审表上填写结果及签字确认。

5.9月26日—9月30日期间,院党委负责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考核,并在任职资格评审表上明确等级及签字确认。

6.10月23日前,各学科评议组及学院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工作。

7.10月24日—10月30日期间,学院人事处负责评聘结果公示。

八、有关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精神,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每次40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每次200元,评审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九、有关要求

1.在评聘工作过程中,必须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观念、敬业精神以及在教书育人方面的业绩等严格考核把关。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或在职务聘评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

2.在评聘工作过程中,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严格程序,真正做到政策规定公开,岗位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和岗位职责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正、合理。

3.严格聘任工作纪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政策规定、营私舞弊等问题,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所涉及已聘任上岗者,按审批权限与程序,解聘其职务,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4.评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评议、考核等过程中,涉及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的评委,应当申请或被告知回避。

5.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66576323。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doc

附件3: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4: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5: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doc

附件6: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7:材料打印及报送的总体要求.doc

附件8: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职称评聘材料封面目录(A4大小 单面打印).doc

附件9: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思政+教育管理系列)(A4大小 双面打印,打印时请将批注删除).doc

附件10: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实验系列+专业教师系列)(A4大小 双面打印,打印时请将批注删除).doc

附件11:同行专家鉴定送审材料袋封面(A4大小 单面打印).doc

附件12:同行专家鉴定表(A4大小 双面打印,B表单面打印;打印时请将批注删除).doc

附件13:学科类别目录.docx  

 

人事处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