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专业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8

文正人字〔2021〕17号

各系(室)、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2021年教师及其他系列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1.学院在职在岗人员(含学院聘用的苏州大学在职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和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2.在学院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2020年9月1日前入职)。

3.按岗申报、按岗评聘。

  二、时间界限

  应聘人员的现职务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项目获得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等,均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三、任职资格要求

  1.参考《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苏大文正人2019〕11号)(附件1)、《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修订)》(苏大文正人2019〕12号)(附件2)、《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修订)》(苏大文正人2019〕13号)(附件3)、《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修订)》(苏大文正人2017〕14号)(附件4)、《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苏大文正人2019〕15号)(附件5)、《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修订)》(苏大文正人2019〕16号)(附件6)、《关于2021年度教职工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补充说明》(附件7)等文件精神。

  2.入职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以来,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新成果。

  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应聘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者,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五、述职与答辩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须进行述职与答辩(应聘正高不超过8分钟,应聘副高不超过5分钟),述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个人基本情况;

  2.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社会工作情况;

  3.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成果;

  4.其他情况。

  六、日程安排

  1.9月11日前,申报人员(中、高级职称)根据申报岗位向人事处递交职称评审要求对照表(具体见附件8-12)。(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上需个人签字)。申报人员(初级职称)递交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15)。

  2.9月11日-9月17日期间,人事处根据个人提交的职称评审要求对照表(中、高级职称)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反馈。

  3.9月18日-9月30日期间,初审通过人员(中、高级职称)进入人事系统---职称评审模块进行信息填报并提交后,向人事处报送职称评审要求对照表里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内容清单(根据职称评审要求对照表中进行材料排序,内容清单格式见附件17)。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另外需提交校外同行专家鉴定相关材料。

  4.10月8日-10月28日期间,人事处将申报人员(中、高级职称)的科研、教学、挂职、院内兼职等信息通过人事系统发送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完成基本信息审核、工作业绩民主测评和民意测验、教学测评等工作 。

  5.10月8日-10月15日期间,安排高级职称人员代表作送审。

  6.11月20日前,各学科评议组及学院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工作。

  7.11月22日—11月26日期间,学院人事处公示评聘结果。

  七、有关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精神,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每次40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每次200元,评审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确认报名资格后,评聘者凭人事处通知去财务处交款。

  八、有关要求

  1.在评聘工作过程中,必须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观念、敬业精神以及在教书育人方面的业绩等严格考核把关。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或在职务聘评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

  2.在评聘工作过程中,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严格程序,真正做到政策规定公开,岗位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正、合理。

  3.严格聘任工作纪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政策规定、营私舞弊等问题,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所涉及已聘任上岗者,按审批权限与程序,解聘其职务,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4.评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评议、考核等过程中,涉及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的评委,应当申请或被告知回避。

  5.未尽事宜,请联系:70713333@qq.com(暑假期间)、66576323(上班期间)。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3: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4: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5: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的通知.docx

附件6: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7:关于申报2021年职称评审的补充说明.docx

附件8:2021职称评审要求对照表--教师系列(艺术学科)(A3打印).xlsx

附件9:2021职称评审要求对照表--教师系列(A3打印).xlsx

附件10:2021职称评审要求对照表--教育管理系列(A3打印).xlsx

附件11:2021职称评审要求对照表--实验系列(A3打印).xlsx

附件12:2021职称评审要求对照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A3打印).xlsx

附件13:同行专家鉴定表((A4大小 双面打印,B表单面打印;打印时请将批注删除)).doc

附件14:材料打印及报送的总体要求.doc

附件15: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A4大小 双面打印).docx

附件16:同行专家鉴定送审材料袋封面(A4大小 单面打印).doc

附件17:2021年度职称评审原件提交&返还登记表.xlsx

                                                                      人事处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