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4

人字〔2024〕8号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4〕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4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资助期限

(一)访问学者:3—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

(二)高级研究人员:1—3个月。

(三)课题组:1—3个月(含专项课题组、联合资助课题组)。

(四)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6—12个月(不含攻读学位的学习申请)。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三)学历、年龄等要求。

1.访问学者、高级研究人员、课题组项目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获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省级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申请人为本单位的业务骨干。

高级研究人员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主要面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年及以上国外留学或工作经历且在相应学科领域有较深造诣的学校或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或骨干以及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课题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个课题组由3至5人组成,人员专业结构合理。研究项目已立项为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在研课题,与国外单位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在国外高水平科研机构有条件进行短期科研攻关、合作研究或产品研发,切实解决国内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2.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江苏省、市属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四)外语水平需达到附件1规定的要求。

(五)须提供外方邀请函,邀请函要求见附件1。

(六)符合《苏州城市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苏城院人〔2022〕3 号)与附件1相关要求。

(七)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不包括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及江苏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且在有效期内,或回国工作不满3年的,或享受上述资助两次及以上的人员。

2.曾获得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格未按时派出的,自奖学金录取公布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2019年度、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录取人员因疫情原因书面申请放弃本奖学金资格或到期未派出的录取人员除外。

3.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信息行为的。

三、有关待遇、奖学金额度及派出管理参照附件1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2024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并按照《申请材料要求》(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二)二级单位填写《奖学金申请者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4),其中申请“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者,还需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6,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

(三)二级单位填写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

为加强人才国际交流,请各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教师培养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并于3月20日前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综合楼229室),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1015563821@qq.com。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68350262。

附件1:2024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docx

附件2:申请材料要求.docx

附件3:2024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4:2024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5: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课题组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6: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docx

附件7: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专家推荐信.docx

附件8:2024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2月24日